排序号 |
条件类型 |
条件名称 |
适用情形 |
审查标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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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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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
需行政相对人办理用地批准手续作为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办理本事项不再递交相关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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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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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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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行政相对人办理施工许可应具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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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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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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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
行政相对人申请施工许可应具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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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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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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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
行政相对人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前置条件,需先至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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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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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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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
行政相对人申请施工许可需具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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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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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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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
行政相对人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需具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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