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名称 |
依据文号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失业保险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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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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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一)失业保险金;(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5. 关于印发《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流程(试行)》的通知 |
渝医险发〔2011〕7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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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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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虚拟户;二、缴费基数;三、领取失业保险金起始时间在 2011 年 10 月 1 日之前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经办流程;四、领取失业保险金起始时间在 2011 年 10 月 1 日(含 10 月 1 日)之前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经办流程。 |
《关于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
(渝人社发〔2011〕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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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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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所在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由发放其失业保险待遇的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
《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
(人社部发〔201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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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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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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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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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